警惕国企腐败行为,严惩贪腐犯罪分子。

原湖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、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建根,贪污受贿、腐败堕落。
2018年6月,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裁定,对王建根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获刑11年。
干了一辈子电信工作的王建根
王建根,男,1952年12月出生在湖南省湘阴县。
1971年5月,19岁的王建根开始参加工作,担任了湘阴县邮电局机务员、电信业务员等职务。
由于工作出色、积极进步,王建根经过上级组织的考察,在1976年7月,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,我国经济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普遍提高,国内的电信行业开始了大发展、大进步。
在邮电部门工作的王建根,趁着改革春风、借着行业发展,走上了个人仕途的快车道。
由于王建根的业务能力突出,且有着一定的管理工作水平,他很快就被提拔成为湘阴县邮电局、党总支书记,并且在相关职位上,干的如鱼得水。
在邮电部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拥有着专业经验的管理人员十分紧缺,随后王建根又被任命为邮电局局长、书记等职务,开始独立执掌一方邮电工作。
经过区县级别的全面管理工作锻炼,王建根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,并取得了不俗的工作成绩,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好评。

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,上级部门开始对王建根进行了着重培养,将他提拔为邵阳市邮电局副局长,后又晋升为局长、书记。
经过多年的邮电工作,王建根的工作能力展现无遗,成长为湖南省邮电部门中的行业精英和业务骨干,被迅速提拔成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
2000年左右,邮电部门进行改革,对所辖业务开始大调整,分离出移动通信业务,成立了湖南移动通信公司。
47岁的王建根凭借着优异的个人履历,扎实的工作表现和出色的创新思维,经过上级考察后,他被任命为湖南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、党组书记。
在此之后,王建根又被任命为湖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党组书记;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董事、党组书记等职务。
可以说,在2000年之后,王建根独自掌握了湖南省电信行业的管理大权,达到了自己的人生巅峰。

在这种大权在握的迷醉感觉下,王建根忘记了对党的誓言,开始放松了自我约束,他逐渐被金钱的欲望侵染,开始腐化堕落。
电信工作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流动,不但电信业务、基础建设工程等费用以亿万为单位计算,就是业务广告宣传等方面投入,也是不菲。
王建根身负全省电信工作的管理,各种巨额的资金投入和工作决定,都是由他一手审批,对于执掌一方大权的王建根来说,金钱在他眼中已经成为了单纯的数字。
在开始的时候,有过多年管理工作经验的王建根,还是能够坚持住一定的工作要求和自我底线的,在各项事务的管理、决定和审批等工作上,没有产生滥用职权和收受贿赂的行为。
但是,王建根毕竟是手握大权的关键人物,追求利益的商人是不会无视于他的。
逐利之徒给王建根送钱送物,打着交流感情、洽谈业务的请客吃饭,王建根就不好不近人情的再推脱了。
在王建根看来,只要自己不大贪污、不多受贿,些许的吃喝礼物,也就是人情往来,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。
手中有权、批文有钱的王建根,从来没有缺少过“好朋友”。
1992年,王建根在邵阳市邮电局工作时,结识了邵阳市政府秘书处的龙某光,由于没有什么利益关联,加之性情相投,王建根和龙某光二人很快就成为了“纯粹”的好朋友,这种关系一直保持了多年。
王建根在许多好朋友的围绕下,还有更加众多的,好朋友之间的恭维下,王建根自我感觉越发良好,他在飘飘然的氛围里开始迷失,开始频频出席各种高端饭局和场合。
但是,祸患常积于忽微,智勇多困于所溺,正是这些让王建根感觉无所谓的小钱小利、小来小往,让逐利之徒发现了他的弱点。
王建根的“好朋友”龙某光,在市政府工作一段时间后,又被调到办事处、服务中心等部门任管理工作,直到2014年在省委办公厅保密法规宣讲处处长的职位上退休。

作为迎来送往的“服务高手”, 龙某光的朋友众多,许多人都希望通过他,攀附上权势者。

2000年6月,龙某光组局邀请王建根喝酒,同席的还有龙某光一位经营企业的朋友李某,在三人一番畅饮后,感觉还没有尽兴,就醉醺醺的一同去了KTV继续唱歌喝酒。
王建根等三人,都是接近五十岁的成熟男人,要么有钱、要么有权,都是各自有着一定社会地位的成功人士,正当得意之时的三人,感觉只是自己唱歌没有什么意思,就让KTV安排坐台小姐陪唱。
很快几位坐台小姐就来到包厢,她们看到三位醉醺醺的中年客人,都是眼睛一亮,因为这样的男人有钱有地位还好面子,只要玩乐时让客人满意了,客人打赏起来都不会小气的。
作为当天的主宾,王建根在其他二人的推让之下,先选择了几位坐台小姐中最漂亮的一个,这位美女名叫吕某,时年27岁,正是女人有相貌、会打扮,风华正茂、楚楚动人的时候。
王建根和龙某光、李某等相交多年,此次见面很高兴,在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,他在KTV唱歌时,看到吕某是醉眼看美,越看越漂亮,越看越喜欢。
王建根在电信系统工作多年,掌握大权后也没少过吃喝宴请,在各种场合中,优秀、漂亮的女士,不知道看过了多少,但是在那天的KTV里,突然就不知道哪里对上了眼,王建根面对着吕某,动心了。
善于察言观色的龙某光,很快就发现了老朋友异样,他不但没有劝阻已经娶妻生子的王建根,还对王建根婚外情的思想苗头,加以支持。
龙某光找人打听了吕某的情况,在得知吕某来自落后山区,是因为家贫而到酒店陪人唱歌,本身没有特别大的劣迹和其他问题。
龙某光感觉这是一个好机会,因为王建根手中的权利,要比自己大得多,如果能够加深双方的联系,对自己会有更大的好处。
在那天唱歌后,龙某光积极联系王建根和吕某的关系,对两人之间的不道德婚外情,大肆推波助澜。
而王建根在那天后,也没有忘记吕某,经常想起吕某的漂亮、妩媚和温柔,在龙某光暗示下,很快就决定与吕某确定情妇关系。
在这之后,龙某光作为王建根和吕某的“媒人”,不但认可两人的不道德关系,还出钱出力地支持他们。
为了避免吕某之前的经历,影响到王建根和吕某之间的关系,龙某光给王建根出主意,给吕某换一个环境,再把名字改了,王建根欣然同意。
龙某光先是找人,帮着吕某把年龄和姓名都改了,把她的户口落在了绥宁县,改名叫张茜,并在一月后,把张茜送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读书,彻底隔离了她原先的生活圈子。
在吕某变成张茜后,王建根开始放心大胆地与张茜频繁约会,与龙某光的朋友关系也更加深厚了。
龙某光努力经营着自己与王建根之间的关系,他不但替着王建根找情妇、打掩护,就连王建根和情妇开房的钱,都一手包揽下来。
当然,龙某光不是什么大圣人,他的付出也是要有回报的,只不过龙某光的回报,需要王建根用其他的方式来补偿。
在张茜毕业后,王建根安排她到李某的公司上班,为了与王建根拉好关系,李某不但欣然同意,还在不久后以他人名义,多开了一份工资给张茜。
而李某给张茜多出来的这份工资,一开就是6年之久,总计有数十万之多,这种细水长流的吸金方式,隐秘程度非常高,让王建根很满意。
2007年左右,张茜准备开花店,作为她领导的李某得知后,十分支持,再次给张茜以别人的名义,又加了一份工资。
就这样,在此之后,张茜每月在应得的工资外,能够多领取两份额外工资,每月多达近万元,最后累加近70万元。
2006年左右,王建根与一位经营礼品业务的老板姚某结识,为谋取私利,他指示龙某光、张茜和姚某联系,以代理开展礼品业务的名义,收取好处费,所得金额龙某光、张茜两人平分,这样既是回报了龙某光,也为张茜又增加的金钱进项。
在开展了所谓的业务后,经过一段时间运营,王建根感觉这种礼品业务的风险性较低,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复制操作,所以他让张茜进入姚某的公司上班,并成为高层管理。
在王建根的支持下,姚某的礼品业务,在湖南移动公司下属部门做得很大,收益丰厚。
姚某为答谢王建根,分数次送给龙某光、张茜等,好处费550万元。
而这些好处费,每次都是龙某光亲自去领取,然后再与张茜平分,好逃避监管、保障安全。
2007年,王建根与一家颇受他照顾的公司协商,希望入股对方的企业,这家公司的所有人张某考虑到,自己一直未能对王建根的照顾有所表达,就同意了王建根的入股要求,并且没有收取股本费用。
王建根以亲属的名义,零成本入股了这家企业,然后每年结结实实地收取分红,这样的入股让他获得了大量的金钱收益。
王建根的好朋友龙某光、情妇张茜,还有老婆与家人,都因为王建根手中的权力,获得了巨大的好处。
王建根利用职务便利,单独或与他人,共收受金钱及财物,折合人民币近1020万元。
如此大的受贿金额,王建根没有白受,也通过审批职权给了他人许多便利和好处,但这种多方共赢的结果,是建立在违规操作的基础之上,是变相的利益交换,极大的损害了国家及企业的利益。
作为在电信行业里工作了一辈子的高层管理干部,王建根在本系统中能量很大,多次有人举报他贪污受贿,但都未能损害王建根分毫。
王建根的违纪违法行为,虽然经过他的细心掩饰,但是,多行不义者必自毙,监管部门通过缜密的调查,还是取得了他贪污受贿的确凿证据。
2016年5月20日,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于王建根涉嫌受贿罪一案,指定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,被告人王建根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;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反腐倡廉工作,是关系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,需要所有企业常抓不懈,针对部分党员干部、管理人员的自省自律缺失、廉洁意识淡薄、贪图奢靡享乐等腐败问题,严格追究、绝不姑息。
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,国有企业实力快速提升,为了企业、国家、人民的利益,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,要加强管理、正风肃纪,廉洁自律、警钟长鸣。